近日,云南省纪委通报十起违规公款购买茶叶等谋取私利典型问题,具体是:
1.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万仁礼安排用公款购买礼品茶送礼问题。2016年6月,经万仁礼安排和批准,省农信社用66.6万元公款向云南腾冲驼峰茶叶有限公司、澜沧老木香茶厂采购了2000盒礼品茶用于送礼。此外,万仁礼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8月,万仁礼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普洱市移民局违规公款购买普洱茶赠送相关业务部门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普洱市移民局先后19次用94.1万元公款购买1299饼普洱茶等作为与水电站等单位协调、沟通工作时的馈赠礼品。2018年2月,普洱市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启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财务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普洱市江城县人大原副主任、工会原主席苏春和违规公款购买普洱茶等土特产作为馈赠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6年,江城县总工会在公务活动中违规使用9.21万元公款购买普洱茶、牛干巴等土特产,作为江城县工会到其他地方工作交流时馈赠礼品。2018年4月,苏春和受到诫勉问责。
4.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陶小平以销售普洱茶为名收受贿赂问题。2012年至2014年底,陶小平利用担任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以销售景迈茶为名,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35万元。此外,陶小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3月,陶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普洱市国资公司原董事长王宏斌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用公款购买普洱茶送礼或占为己有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时任普洱市国资公司董事长的王宏斌,利用职务之便,将普洱市国资公司公款购买的30余件(约180提、1260饼)景迈山古树普洱茶饼,以礼品赠送或占为己有。此外,王宏斌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王宏斌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6.临沧市双江县林业局原局长杨明华违规购茶和卖茶等谋取私利问题。2011年6月至2015年2月,杨明华在担任双江县林业局局长期间,与同学合伙做茶叶生意、开发礼品茶,并利用职务便利,将茶叶卖给县林业局共计167.97万元,卖给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涉林企业老板共计95万元。此外,杨明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6月,杨明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9月,杨明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7.临沧市双江县委原常委、县委办公室原主任胡发森贪污购茶返还款等问题。2011年5月至2015年6月,胡发森贪污县委办购茶返还款、购茶优惠返还款、购茶剩余款、虚增购茶款共计78.75万元。2015年9月,胡发森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2016年8月,胡发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8.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允景洪街道用公款购买茶叶赠送问题。2016年7月,允景洪街道办公室主任罕娅玲提议并经时任允景洪街道党工委书记岩叫同意,用公款购买了8盒茶叶(每盒170元,共计1360元人民币)作为礼品赠送给到允景洪街道考察学习人员。2016年10月,岩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1月,罕娅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易武乡水利水土保持站原站长杨自能用抗旱应急款购买茶叶送礼问题。2013年8月,西双版纳州水务局拨给易武乡张家湾村民小组抗旱应急款5万元,杨自能以“人饮工程复修”为由将现金全部取出,于2013年9月支付易武茶胶四队修路款2万元,购买价值6000元的茶叶一件送给西双版纳州水务局(茶叶于2014年5月被勐腊县纪委收缴),剩余现金被其私自留存。2015年3月,杨自能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10.西双版纳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孟宪志收受茶叶问题。2017年9月,孟宪志答应帮勐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原股长曾庆云找西双版纳州检察院的相关领导说情脱罪,随后收受了曾庆云所送的那卡七子饼茶叶7饼,购买价为1400元。2018年9月,孟宪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